發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如果逃避法律責任而離開現場的,就會構成交通肇事逃逸的,而交通事故是需要出具責任認定書,確定交通事故的責任,那么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出認定書?四川履正律師事務所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怎么出認定書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后,交通管理部門查緝到肇事者或者肇事車輛的,要在10天內出具責任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管轄區域和道路情況,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緝預案,并組織專門力量辦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發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啟動查緝預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過全國機動車緝查布控系統查緝。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不構成肇事逃逸的行為
(1)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事實無爭議,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解決,達成協議,并留下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報案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為及時搶救事故傷者,標明車輛和傷者位置后駕車駛離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將傷者送醫院后,確因籌措傷者醫療費用需暫時離開醫院,經傷者或傷者家屬同意,留下本人真實信息,并在商定時間內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受傷需到醫院救治等原因離開現場,未能及時報案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有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或不能發現事故發生的;
(6)有證據證明交通事故當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傷害而被迫離開交通事故現場并及時報案的。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的規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交通管理部門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要在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四川履正律所進行咨詢。